项目概况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双溪村村民委员会的双溪村商业综合体电梯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1、项目编号:SZCG202408013
2、项目名称:双溪村商业综合体电梯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叁拾陆万整(¥:1360000.00)
5、采购清单:
为配合双溪村商业综合体建设需要,村委现需进行电梯采购。双溪村商业综合体电梯采购包括:全自动扶手电梯一套(上、下)、杂货梯2台、全自动电梯3台。(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4年12月31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投标单位的特定资格条件:
1、若电梯生产厂家投标需具备有效期内①和②中任意一个均满足要求:①电梯生产厂商特种设备(电梯)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或②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若电梯代理商投标需具有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所投电梯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①特种设备(电梯)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或②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参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17:00(北京时间)。网上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17:00(北京时间)。
2.各投标单位必须使用企业CA锁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time=1701403639045)进行该项目网上报名和网上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技术咨询人员:朱工,咨询电话:0512-63985015。
3、报名流程
(一)供应商进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的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二)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输入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或者通过CA证书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采购项目,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打印。只有报名并成功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现场公布。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至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供应商报名公布,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
(四)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电子采购文件,报名供应商只能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报名单位须在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通过电子支付手段交纳采购文件成本费205元整,下载时收取。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如果通过用户名和密码无法下载采购文件的,请自行办理CA证书后下载。
(五)补充通知(如有)。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三天前随时查看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有关该项目采购文件的答疑内容及补充通知,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六)质疑。质疑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仲英大道1010号明珠城公交首末站西门三楼
联系人:林燕芳、李宁 联系电话:0512-63087666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磋商响应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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