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C522402510 | |
项目名称 | 海天辉大酒店及职工宿舍物业公开招租 | |
招租人 | 深圳市宝安粮食有限公司 | |
公告 时间 | 起始日期 | 2024年9月18日 |
截止日期 | 2024年9月30日 | |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 出租资产位置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1区裕安二路37号海天辉大酒店、 39号职工宿舍 |
物业产权状况 | 深房地字第5000057291、5000057292、5000057293、5000057294、5000057283、5000057285、5000057286、5000057289、5000057290号 | |
出租资产面积 | 5757.55㎡。 | |
招租底价 | 人民币58元/㎡/月 | |
租金的递增 | 自承租之日起,月租金每满12个月递增2% | |
物业管理费 | 由承租人承担 | |
空调费 | 由承租人承担 | |
其他费用 | 由承租人承担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月一付,每月5日前。 | |
出租期限 | 5年 | |
免租期 | 3个月 | |
经营业态限定 | 综合(商业及宿舍) | |
出租资产用途 | 综合(商业及宿舍) | |
出租资产现状 | 空置 | |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 简装 | |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 允许(如承租方需装修或更新改造,需在取得招租人同意并向招租人支付装修押金3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经政府审批通过后才可以装修。装修押金的返还条件:装修工程结束,承租方将政府审批文件、工程验收图纸、验收报告等所有工程验收资料(如有)交付给招租人。招租人依照约定扣除有关款项后将剩余装修押金一次性无息返还承租方。) | |
是否列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 | 否 |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
租赁保证金 | 首年2个月的月租金金额 | |
水电保证金 | 人民币10万元 | |
安全隐患整改保证金 | 人民币30万元 | |
其他 | 拟在阳光租赁平台、宝投集团网站刊登招租公告,公告时间10个工作日。如10个工作日内无人报名,则自动延长10个工作日,并委托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租。 | |
特别提示 | 1、海天辉大酒店及职工宿舍物业现配有1台630KVA变压器,如因承租方经营需求,需申请变压器增容或更换变压器,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更换的变压器归招租人所有。 2、竞价人务必与招租人实地踏勘和了解招租房屋之现状。竞价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 3、除房屋主体建筑结构外,承租方因使用附属设备设施(含电梯、门窗、供水、供配电、排水、排污、消防等)的维修、维护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其中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电梯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定期维护维修保养以及年审。 4、如因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政府征用、政府项目等,租赁房屋被政府或开发商收购、收回、拆除,租赁合同无条件终止(城市更新项目以签订项目拆迁补偿协议为合同解除基准时间点,或招租人有权根据自身需要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即可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承租人不能向招租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租赁房屋、土地有关的赔偿、补偿归招租人所有,与承租人无关。承租人应按政府或开发商规定的期限搬离,如征用后政府或开发商没有限期拆迁,承租人仍在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时则招租人有权继续按合同规定收取租金至承租人搬离现场之日止。 5、租赁房屋存在如下的安全隐患: (1)海天辉大酒店建筑外墙多个部位出现墙皮脱落和裂痕; (3)海天辉大酒店招牌年久失修,存在多处破损、脱落、渗水; (4)海天辉大酒店后厨铁皮棚破损、锈蚀; (5)海天辉大酒店和青年公寓内墙壁渗水; (6)青年公寓顶楼防雷设施破损; (7)海天辉大酒店后厨消防通道堵塞、积水; (8)海天辉大酒店部分楼道没有配备灭火器、消防水带硬化、应急疏散标志失效; (9)海天辉大酒店电梯未进行年维保和年审核; (10)物业的用电、消防按规定未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承租方应于中选之日起3日内向招租人缴交30万元作为安全隐患整改保证金,作为合同签订的前提;承租方负责上述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其自行承担;承租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或投入使用前完成全部整改,经招租人验收合格后,承租方方可使用租赁房屋;如承租方未能如期完成整改或未整改,招租人有权代为直接履行整改,并从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费用,整改费用不足部分由承租方继续承担。剩余的安全隐患整改保证金自合同期满、按合同约定完成履约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6、承租人须按照《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8号)、《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要求,认真履行承租人、包租人、物业管理处或生产经营单位等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职责。 7、物业安全隐患整改、加固完成后,如房屋经检测发现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的,招租人和承租方双方一致同意:自加固开始至加固结束期间,招租人不收取租金,同时租期不变;承租方无条件配合招租人进行房屋安全整改(包括场地清场等工作); 承租方放弃主张一切在房屋加固期间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预期利益损失和实际损失赔偿。 8、深圳市外企业中选承租物业后,须在签订租赁合同6个月内在该物业注册成立子公司。 | |
履约条件 | 详见第二章招租人需求 | |
竞价人资格 要求 | 竞价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1、竞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注册,合法经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实缴资本1000万(含)以上; 2、竞价人为经济实力雄厚,履约能力强的企业。(竞价人是否符合该条款具体以招租人审核意见为准); 3.1、竞价人须满足:①信誉良好,无欠租欠薪记录;②消防安全的投入良好③管理良好,生产和经营超过三年(以招租公告发布日期倒推)以上;证照齐全; 3.2、如竞价人为一般生产工贸企业须提供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组织管理架构,并提供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如生产经营涉及特殊行业或须特批的行业,须向招租人书面申请经招租人同意后再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齐全证照,不得擅自和非法经营; 4、竞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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