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中心医院医教研中心(沧州市中医院)项目二、三标段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暂估价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中心医院医教研中心(沧州市中医院)项目二、三标段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暂估价部分)已由沧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沧州市中心医院医教研中心(沧州市中医院)核准的批复(沧审批核(2021)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沧州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单位自筹占比100.00%,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沧州市中心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位于沧州市运河区光荣路以北、浮阳大道以西,沧州市中心医院工专院区内。2.1.2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占地437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6066.74平方米,建设一栋地上5层/4层,地下2层(局部3层)的开放型建筑物。地上建筑面积66192.2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9874.51平方米。 2.1.3招标内容:二标段:8部电梯;三标段:10部电梯。(包括客用电梯、医用电梯、污物电梯、物流电梯、消防电梯、无障碍电梯等)。2.1.4交货期:计划交货时间需按照施工进度确定,交货日期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0日历天(含产品设计、制造周期和安装、调试、验收周期等)。2.1.5交货地点:沧州市中心医院医教研中心(沧州市中医院)项目工地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2.1.6资金来源:单位自筹;2.1.7最高限价:二标段:2206800.00元;三标段:2715500.00元。2.1.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合格标准。2.1.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二标段:8部电梯;三标段:10部电梯。(具体标段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招标范围:包括产品设计、加工制造、辅机和辅材供应、合格出厂、安全运输、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包括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全运行许可证)、质量保证、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含维护保养)等直至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若为新版证件只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出具投标设备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的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并具有投标设备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若出现同一品牌同时授权两个代理商的,则与其相关的投标均被拒绝),同时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C级及以上)或新版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许可参数(V≤2.5m/s及以上参数级别)】。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1.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1.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2)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3)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同时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4)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受理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及异议处理人:孙先生 /马昌达;电话:13324045856/0311-83807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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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7 00:00至2024-10-0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同时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1.10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货物类计算方法进行计算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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