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信息
釆购人:太和县人民医院
采购信息:太和县人民医院内科楼11号电梯主机维修
中选方:安徽顶顺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釆用单一来源釆购方式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
我院内科楼11号电梯发生故障,需要厂家维修或者厂家授权单位维修。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授权安徽顶顺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对我院11号电梯主机做维修报价,预算约34200.00元。
二、结果公示
中选人:安徽顶顺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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