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正定新区医院(北区一期)101医疗综合楼电梯采购及安装——二标段自动扶梯、乘客电梯(暂估价部分) |
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0205524770006001 |
招标内容: |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正定新区医院(北区一期)101医疗综合楼电梯采购及安装——二标段自动扶梯、乘客电梯(暂估价部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正定新区医院招标人为建设单位为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总承包单位为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二标段自动扶梯、乘客电梯(暂估价部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正定新区医院(北区一期)101医疗综合楼电梯采购及安装—二标段自动扶梯、乘客电梯(暂估价部分);(2)建设地点:正定新区,顺平大街以东、华阳路以北、朱河街以西、天宁路以南; (3)建设规模:101建筑物(医疗综合楼)工程,地下二层,地上十六层,裙房部分地上五层,建筑高度67.80米。总建筑面积110176.64平方米,其中地上80795.26平方米,地下29381.38平方米,为一类高层建筑。(4)本标段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自动扶梯6台,乘客电梯10台2 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二标段(自动扶梯、乘客电梯)3货及安装期: 95日历天(其中供货周期50天,安装周期45天)。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5质量要求:合格6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本次招标,异议投诉联系方式分别为: 异议渠道: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311-83807366,邮箱:sjzbzzb@126.com,;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0311-66002218;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932721865。 2.2招标范围:自动扶梯6台,乘客电梯10台。招标范围包括产品设计、加工制造、辅机和辅材供应、合格出厂、安全运输、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售后服务承诺等直至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人员、技术、供货能力、经验及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自动扶梯),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制造、安装、修理内容,许可子项目及许可参数与此次采购内容相符)。(3)投标人为电梯代理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及许可参数与此次采购内容相符);并提供电梯制造商的有效期内的旧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制造、安装、修理内容,许可子项目及许可参数与此次采购内容相符)和电梯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4) 若电梯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的,该电梯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将不能参与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1.2信用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列人我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实施惩戒措施的》。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4 09:00至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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