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部分公寓房小区综合整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4-JKFBZD-G1033 三、项目概况: 3.1本项目预算金额:2864722.30元 3.2施工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石景山区 3.3计划工期: 50日历天。 3.4施工内容:某单位部分公寓房小区综合整修工程,其中:A小区主要装修内容包括:西侧消防通道围墙重新砌筑、拆除更换庭院透水砖、新建盖板排水沟(承重)、庭院路灯、单元门维修及门禁更换、电梯维修等;B小区主要装修内容包括:整修下沉路面、配电室防水、更换监控系统、改造消防系统、单元门更换等;C小区电梯维修等清单全部内容(详见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新),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共同满足本条要求) 4.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项目经理应注册在牵头人单位。 4.3 成立3年以上的无外资和港澳台背景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军队单位无此要求)。(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要求)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法人与法人身份证地址在同一地址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5三年内(截止开标时间前3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指包含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住宅工程施工的项目,分别提供电梯业绩和住宅工程业绩时,视为1个类似业绩)。核验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共同满足本条要求) 4.6 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需提供企业查询不良行为 黑名单记录 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开标前5日内截图;项目经理查询不良行为 黑名单记录开标前5日内截图);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列入《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人提供开标前5日内截图或承诺书)。(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要求) 4.7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要求) 4.8外地企业已完成进京备案。(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本条要求) 4.9根据相关政策,所有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http:// www.plap.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要求) 4.10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截止开标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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