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下花园区医院二期中医康复配套项目一中医及中西医治疗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张家口市下花园区行政审批局与下花园区发展改革局以下发改【2017】70号)、下行审建字【2018】1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 1. 1 建设地点:位于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医院二期院区内。2. 1.2 建设规模和内容:采购电梯17部并安装。2. 1.3 招标内容:采购电梯17 部 (包括客用电梯、医用电梯、污物电梯、餐梯及自动扶梯)并安装。2. 1.4 交货期:供货日期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0日历天完成供货并安装。2.1.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1.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合格标准。2.1.7 质保期/免保期:一年/一年2.1.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采购17部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直至满足正常运行使用的一切工作。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 (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含消防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3)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出具投标设备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C 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的扫描件并具有投标设备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若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同时授权两个代理商的,则与其相关的投标均被拒绝),同时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C级及以上)或新版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 (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许可参数(V≤2.5m/s 及以上参数级别)】。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11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及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同时授权两个代理商的,则与其相关的投标均被拒绝)。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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