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延吉市春江西岸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申请材料通过核验,且招标文件费到达指定账户 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3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 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JY2025-CG004。
2.项目名称:延吉市春江西岸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
( 1)采购内容:择优选定1家物业公司,承担延吉市春江西岸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 2)服务内容:延吉市春江西岸小区占地面积20652平方米,建筑面积60931平方米,6栋共计468套,19部电梯。本次招标服务内容包含保安、保洁、绿化、电梯维修、水电及房屋养护维修和及招标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标段划分:1个标段
( 4)服务地点:延吉市春江西岸小区。
( 5)服务标准:优质服务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招标人服务要求。
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该价格将享受 10%的价格折扣。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承诺,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投标人对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不可同时享受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 3)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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