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2027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宁分公司大楼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编号:ZTDX-ASXB25-004),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我公司生产大楼壹台电梯维保将临近到期,需采购2025-2027年维保(维保服务期3年)。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次采购内容为2025年-2027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宁分公司大楼电梯维保服务采购。本次采用一事一议合同形式,预估金额14400.00元人民币(含税)。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及份额。
1.5服务期限:36个月
1.6服务地点:贵州省安顺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8本项目设置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14400.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有效期内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格式自拟)。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6)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电梯B级及以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7)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至少1名具备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电梯操作证人员。
注:上述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扫描件、2024年7月至今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应答产品资格要求:无。
2.4.应答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等)资格要求:无。
2.5.评价检测:无。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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