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电梯维护保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电梯维护保养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7.49万元, 招标人为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5300/台/年;11台电梯3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电梯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电梯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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