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天佑京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就北京商业运营管理分公司电梯维修检测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京铁和园A1商业楼电梯2014年投入使用,共12部电梯,其中扶梯8部、直梯4部。对A1商业楼12部电梯拟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检测鉴定单位,进行检测鉴定并出具专项维修鉴定报告。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供应商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a)营业执照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许可的经营范围;
b)具有实验室认可和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证);
c)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
(3)供应商须提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等证明材料。
3.1.2 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一个近三年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
3.1.3 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出具近三年(2023年-2025年),任一年度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告。
3.1.4 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9)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谈判物资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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