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深圳分公司电梯维修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深圳分公司电梯维修
1.2 项目编号:CZ2024011785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次通过询比采购的方式,确定1家单位,负责南航深圳分公司电梯维修项目,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5.0万元/2年(含税)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报价 | 单价限价 | 总价限价 | 备注 |
(单位:【元】,人民币) | (单位:【元】,人民币) | ||||
1 | 电梯维修服务 | 0%<询比折扣≤100% | 详见用户需求 | 150000 | |
《电梯维修配件清单》 | |||||
合计: | 150000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询比报价为询比折扣。【询比折扣的有效报价范围:0% ≤询比折扣≤ 100% 。供应商所报的询比折扣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询比折扣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7.5%),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询比折扣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供应商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询比折扣,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询比折扣应当适用于《电梯维修配件清单》内每一项内容。例如,折扣填97.5%时,即最终结算单价=各单价限价*97.5%,最终结算单价保留两位小数。供应商所报折扣不在有效范围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电梯维修 | 1、深圳市南山区飞行大厦 2、深圳市宝安区航站四路南航基地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1.10 本项目收取成交服务费2000元,缴纳方式默认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中进行缴纳。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采购)。
2.2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采购)。
2.3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报价须知》中第1.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采购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采购(采购)。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项目。
2.5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采购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6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采购,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7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
文章推荐:
成都局集团公司遵义车务段渝贵线息烽站、桐梓东站自动扶梯大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