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人才公寓电梯改造换新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P-0624251215539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团人才公寓电梯改造换新项目(重新招标)已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
集团人才公寓电梯改造换新项目(重新招标)
项目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紫新路50号集团人才公寓
招标范围及内容:电梯改造换新总承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依房屋现状进行旧电梯拆除、新电梯采购安装、现场保护、专用线路维护等,同时要求通过特检院验收,电梯能够正常运行。
梯号 | 载重(KG) | 速度 m/s | 台数 | 层/站 |
1#、2#、3# (乘客电梯) | 1050 | 1.5 | 3 | 7/7/7 |
具体参数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7万元;
报价要求:人民币现场交货价。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90天 内完成安装、调试、通过验收并办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并交付使用(关键节点:其间电梯停运不得超过2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
质保期:验收通过后 一年 免费质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及工程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投标人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
(5)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应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别为C级或以上;
(6)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安装维修质保单位还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载明电梯安装及修理,品种至少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别为C级或以上。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1.5.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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