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综合仓库货梯技改项目
2.项目概述:
原仓储物流中心综合仓库货梯运行已达30年,现老化停运,拟拆除更换以满足安全运行需要。
本次招标的供货产品应是全新的产品。产品应满足综合仓库大楼原井道状况、客货两用、安全及环保要求。由中标方负责旧电梯拆除、原旧井道改造设计、新电梯制作、现场安装和调试,中标方的原旧井道改造设计(涉及到结构受力时)应得到原井道设计单位确认认可,中标方负责向政府相关部门报监报备并承担相关费用,中标方负责安装调试并得到政府相关部门及青山纸业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监检合格、新电梯特种设备注册通过为止。
3.项目内容和主要技术、质量的要求:
3.1按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进行施工。
3.2原电梯主要参数如下表:
名称 | 综合仓库货梯(旧梯已停运) |
地址 | 福建三明青州镇 |
设备名称 | 载货电梯 |
数量 | 1台 |
层站门 | 6层6站6门(显示1....6) |
速度 | 0.5m/s |
井道尺寸 | 宽4478mm*深4310mm |
机房尺寸 | ≥井道尺寸 高3200mm |
顶层高度 | 4720mm |
提升高度 | 1层5460 mm2层-6层均为4700mm. |
轿厢尺寸 | 宽2200~2600mm深2400·2550mm高2000~2400mm |
(附件有较完整的电梯和井道资料)
3.3技术性能要求
3.3.1投标人根据招标方现有设备及井道状况进行电梯更新改造,提供的电梯符合招标方使用状况及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3.3.2综合仓库货梯(客货两用梯)3.2t,速度0.5米/秒。3.4供货范围:旧电梯拆除并运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井道改造、新电梯安装及调试、验收。3.5备品备件: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足够二年正常生产所需的备品备件,一年的易损件。
3.6除以上设备外,投标方认为保证正常运行所需的其它设备。
3.7工程提供的技术文件:
3.7.1工程设计
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公制。语言为中文。
采用标准:在投标文件中做出说明。
供电电源:单相220V,50Hz;三相380V,50Hz。
3.7.2投标方提供技术文件
3.7.2.1设备技术参数、外形尺寸、材质状况及安装维修时需要的空间和位置,并考虑安全要求。
3.7.2.2图纸和技术资料的目录及交付时间表。其中设备相关图纸在合同签定后两周内提供给买方。
3.7.2.3备品备件、易损件清单。
3.7.2.4除以上资料外,投标方认为应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3.8中标后提供的技术资料:
(图纸资料提供纸质版各六套及图纸电子版本1套,office file; autoCAD2000)。
3.8.1所供设备的总图、接线图及安装说明书、手册。
3.8.2设备外形尺寸以及安装的技术要求。
3.8.3供货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及维修说明资料、手册。
3.8.4本技术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价格中。
3.9设计联络:设计联络分二次进行,第一次设计联络地点在青山纸业,召集相关人员,确定所有信息,中标方承担自己人员所有的费用。
3.10、技术服务和质量保证:
3.10.1技术服务
中标方应负责指导设备的安装指导、调试及人员培训,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30天)达到安全运行要求,招标方人员通过培训能掌握能力范围内及执业资格允许内设备的操作、维修及故障排除。
3.10.2质量保证
3.10.2.1中标方提供的设备应为制造厂原装、最新、全新的产品。
3.10.2.2中标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经过其指导正确安装、调整后在整个系统投入运转30天内,达到产品安全运行经济技术指标,如达不到,可延期30天内达到,否则,卖方赔偿经济损失。
3.10.2.3中标方应保证对质量保证期内其提供的制造、安装指导、调试或材料缺陷等所有因中标方责任引起的设备任何缺陷、故障、和损坏负责。
3.10.2.4质量保证期为设备投入运行监检验收合格后12个月。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等),招标方有权向中标方提出索赔。
3.10.2.5中标方应保证对提供设备的性能担保,对设备运行可靠性担保。
3.10.2.6中标方保证所提供的备件足够两年的正常使用。
3.11、验收
3.11.1验收标准:
设备按照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和中国国家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11.2验收方法
3.11.2.1出厂检验:中标方应提供货物制造厂原装崭新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结果必须符合3.11.1款验收标准的要求。
3.11.2.2中标方自检:设备安装地安装完毕后,中标方应对整机性能进行测试和试验,其结果必须符合3.11.1款验收标准的要求。并出具详细检测报告。
3.11.2.3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并运行正常后,中标方报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监检合格、新电梯特种设备注册登记通过,由中标方会同招标方及相关专家按3.11.1款验收标准进行联合验收。
4.技术联系人:
仓储物流中心:汤国云13338248324
安全生产办公室:康子明 15259817295 柳传校 18350688793
设备部:邱鹏飞15859817617
5.项目完成期限或者交货、提供服务的时间:投标人承诺最短备料期及现场施工工期。供货期长短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的国内或国际知名品牌企业。
6.2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以上资质。
7.中标方职责:
7.1中标方对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完全负责,对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技术、性能完全负责。中标方应负责指导设备的安装指导、调试及人员培训,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30天)达到设计能力,招标方人员通过培训能掌握能力范围内及执业资格允许内设备的操作、维修及故障排除。
7.2中标方提供的设备应为制造厂原装、最新、全新的产品,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经过其指导正确安装、调整后在整个系统安全运转30天内,达到产品经济技术指标,如达不到,可延期30天内达到,否则,中标方赔偿经济损失。中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应为该品牌主流稳定机型,备品备件易于采购(投标方应承诺配件确保供应年限)。
7.3中标方负责旧电梯拆除,并运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运输距离在2公里范围内)。
7.4中标方原旧井道改造设计如影响到结构受力时应得到原井道设计单位确认认可,中标方负责向政府相关部门报监报备并承担相关费用,中标方负责安装调试并得到政府相关部门及青山纸业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监检合格、新电梯特种设备注册登记通过为止。
7.5中标方应保证对质量保证期内因提供的制造、安装、调试或材料缺陷所有因中标方责任引起的设备任何缺陷、故障、和损坏负责。
7.6中标方保证所提供的备件足够两年的正常使用。
7.7发货前10天中标方提供发货计划及详细进度表,发货计划及详细进度表内容一经确定不能再做变更,交货时间不可变更。
7.8中标方的货物材料在运送招标方现场,招标方仅负责卸车工作,其它工作由中标方负责。
7.9漏发补发的设备一律需告知青山纸业公司,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7.10二年内备件在随主机设备发货时,须单独包装、标识、并以最佳保养方式包装。
7.11中标方需要招标方配合的需在投标文件中列明。
7.12中投标方需提供详细技术施工方案、施工工期,并按双方最终确定改造方案实施。中标方对改造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负责,并应在投标时做出质量和技术指标的承诺。中标方制作完成应提供相关检验材料及证明。
7.13中标方包工包料进行施工。项目所需的主材、辅材及焊接、打磨、修补的材料及施工均由中标方负责。
7.14施工方自备所有施工工具。
7.15运输费用、起重作业、脚手架、食宿由施工方负责。
7.16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废弃的物品应堆放在招标方指定的地点。
7.17施工方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干净,保持现场整洁。
7.18质保期内的维保由中标方负责。每月贰次派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招标方的保养工艺和技术规范,按国家标准的内容及要求对电梯设备进行调整、检查、维护、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并由用户签字督查,以便设备正常进行。
8.安全责任:
8.1招标方所支付工程费中已包含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规费(含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安全施工要求组织施工,做好安全防护,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确保安全施工无事故,中标方应根据有关劳保规定发给其所属人员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以保障安全。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招标方单位规章制度,严格遵守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法及高空作业相关安全规范标准执行,若产生违规行为,应接受招标方处罚条件。
8.2中标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8.3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自负,与招标方无涉。
8.4中标方施工前须办理开工报告,并交纳安全保证金5000元。9.付款方式:
9.1安装验收合格后,我司财务部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45天支付合同价的90%(银行承兑汇票),质保金为总合同价的10%,在质保期(投标人承诺最长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三十天内付清(银行承兑汇票),质保金不计利息。
9.2发票要求:
9.2.1中标方须为招标方开具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
9.2.2中标方承诺,如招标方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方财务部、审计部、政府税务机关、独立审计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中标方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开具无效票据(如伪造、变造、虚开、作废等),中标方应在税务机关发现或招标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重新为招标方开具合法合规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承担招标方由此所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行政处罚等)。如中标方因开具不符合要求的发票而受到有权机关处罚,该等处罚不能作为中标方减轻或免除按照上述约定应向招标方承担责任的理由。
9.2.3出现以上情形后,若中标方拒不提供或延期提供票据,则招标方有权拒付或延期支付剩余款项,同时中标方还应向招标方支付所提供不合规发票票面总额【30%】的违约金,如给招标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中标方应予赔偿。本款中中标方拒收发票,或招标方暂停支付款项等行为,不视为招标方违约,中标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中标方自愿放弃请求调整违约金的权利。
9.2.4招标方有权在应付中标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支付的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等,若招标方从应付中标方的款项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中标方仍应按扣除前的含税合同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9.2.5若中标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计税方法、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招标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由中标方承担,招标方有权从应付中标方的款项中扣除。9.3付款方式不得偏离,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10.报价规定:
10.1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所有价格汇总成一个报价。。
10.2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为¥33万。
10.3投标总价中须列出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拆除运送价格、设备价格、设备安装调试价格、设备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人员培训价格。
10.4提供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清单。
10.5注明供货范围内用于安装、维修、调试、检验测量、生产等所用的专用工具。
11.评标办法:
11.1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11.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经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将在本公司网站上公示三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
11.3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不存在递补中标候选人的情况。若中标候选人弃标,则择机另行招标。11.4评分项目:
11.4.1总分表
序号 | 评议内容 | 分值 | 评议办法 |
1 | 投标评审价 | 60分 | 当AG>1.1AD时,F=60-(A- AD )÷(AG- AD )×8 当AG≤1.1AD时,F=60-(A- AD )÷AD×60 其中:F为投标评审价分; A 为投标评审价; AG为最高投标评审价; AD为最低投标评审价。 |
2 | 技术评审 | 37分 | 1. 整机品质品牌优势:5分; 2. 各项配置材料的优质或先进性:27分; 3. 施工方案和井道改造状况:5分; 4. 不满足设备规格及技术要求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
3 | 售后服务及业绩 | 3分 | 1.类似业绩:2分(以五年内合同复印件为准,1分/份,最高2分); 2.质保承诺:1分(1年0分,1年以上每增加六个月得0.5分,最高1分)。 |
11.4.2技术评审中第1项(整机品质品牌优势和体系认证)细则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品牌实力 | 1 | 投标人所投标品牌制造商入选省级绿色工业园区工厂的得0.5分,入选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工厂的得1分,满分1分。 (须提供国家政府机关出具的文件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体系认证 | 1 | 投标人或所投的电梯制造商,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认证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认证体系、ISO10012:2003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29490-2013知识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满分1分。 (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的不得分) |
省级研究院及实验室认证 | 1 | 所投标品牌电梯制造商具备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或省级企业研究院,且具备国家级CNAS实验室认证的得1分。 (须提供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或省级企业研究院证明材料、CNAS实验室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制造能力 | 0.5 | 所投电梯制造商载货电梯生产能力。同一份整机报告中:货梯载重量≥30000kg、速度≥0.63m/s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 (须提供单份货梯整机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及报告为依据,未提供则不得分) |
技能基地 | 0.5 | 为保障售后能力,所投产品制造商需具备对电梯售后安装维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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