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地铁1-4、14、16号线电梯委外维保项目(2025-2027年度)(1包、5包)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包:本项目涵盖对1号线一期蒂升品牌131台自动扶梯及2台楼梯升降机;2号线蒂升品牌22台自动扶梯、43台电梯、4台楼梯升降机;3号线蒂升品牌270台自动扶梯;14号线蒂升品牌112台自动扶梯及27台电梯设备计划实施委外维保工作;详细内容及要求见1包《用户需求书》;
5包:本项目涵盖对1号线三期迅达品牌92台自动扶梯及21台电梯设备计划实施委外维保工作;详细内容及要求见5包《用户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包、(005)第5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1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签订过1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电梯设备维保或维修项目业绩合同;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被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005第5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签订过1份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电梯设备维保或维修项目业绩合同;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被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1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7月17日17时00分;
2、获取方法: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招采通平台(z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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