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美佳苑小区物业服务选聘公告
浙江中允社区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受和美佳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就和美佳苑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参选人前来参加选聘活动,本选聘公告的解释权属于浙江中允社区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1、选聘项目概况选聘项目名称:和美佳苑小区
选聘项目编号:ZJZY-2025-HMJY-8
选聘人:和美佳苑小区业主委员会
选聘代理机构:浙江中允社区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选聘项目资金情况:由中选人按委托合同约定向全体业主收取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选聘项目基本概况:
序号 | 物业类型 | 面积/个数 | 物业费标准(现行) | ||
1 | 高层住宅 物业服务费 | 286619.71平方2624户 | 0.41元/m²·月 | ||
2 | 电梯运行费 | 44部电梯 | 0.4元/m²·月 | ||
3 | 二次供水费用 | / | 0.2元/m²·月 | ||
4 | 商铺物业服务费 | 10684.65平方 72户 | 1.2元/m²·月 | ||
5 | 地下车位 | 2628个 | 车位管理费30元/月/个 | ||
6 | 地上车位 | 200左右 | / |
(其中地上车位收费根据后期业主大会表决结果实施)
2、物业服务标准要求在不低于《六安城区物业服务分等定级标准》三级的基础上,先拟制《物业服务合同》。参选人提供的物业服务合同不能减少服务内容或降低服务标准,只可以增加服务内容或提高服务标准。
2.1物业服务企业应满足以下要求(公开选聘基本要求):
2.1.1依法注册登记,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营业执照范围包含物业服务的物业管理公司;
2.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正在服务的住宅小区项目总面积不低于40万平方米(含住宅小区周边店铺,需提供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
2.1.4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认同和美佳苑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并自觉维护和遵守;
2.1.5本项目不允许挂靠、不接受联合体参选(须在承诺书中体现);
2.1.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自企业开办以来无欺诈及弄虚作假行为,未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失信黑名单(报名提供下载文件加盖公章);
2.2 参选人必须承诺以下事项(承诺书中须体现):
2.2.1 严格响应选聘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只能高于不可低于选聘文件中的要求;
2.2.2 严格按照和美佳苑小区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开展工作,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主动做好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协助配合业委会解决房屋及公共配套设施等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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