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玉林市精神福利医院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升降机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玉林市精神福利医院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升降机租赁招标文件,招标人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设备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总建筑面积:26103.4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916.40㎡,地下建筑面积:187.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通讯工程、防排烟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道路工程、围墙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
2.2 招标编号:SCFA00000063769
2.3本次设备租赁招标不分包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设备规格型号、数量等详见设备租赁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租赁资质及经验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国家强制执行使用许可制度的设备类型,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建立相关管理体系和制度;具备进行租赁设备维修保养、现场管理和服务保障的能力。
3.1.2生产能力:设备制造商须具备投标设备生产供应能力或投标产品的租赁能力,生产工艺,及其他相关资质要求。
3.1.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1.4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类似标的设备2022-2024年的租赁业绩或制造厂家的销售业绩。
3.1.5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1.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至2024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设备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3.5.1 告知书
3.5.1.1 情形认定
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
(一)不廉洁行为
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
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
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二)不诚信行为
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
5. 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三)其他情形
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3.6.1.2 惩戒措施
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
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3.5.1.3 修复机制
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3.5.2信用承诺书
根据中交一航局暨中交一航局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承诺书,如下:
信用承诺书(样本)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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