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息县人民医院息县区域医疗中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核医学科楼增加电梯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官方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17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息财公开-2025-09-3 | |||||||||||
2、项目名称:息县人民医院息县区域医疗中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核医学科楼增加电梯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936,600.00元 | |||||||||||
最高限价:9366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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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息县区域医疗中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核医学科楼3台电梯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售后服务等。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3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如生产厂家已更新为新版资质,须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新版资质); (2)投标人若为供应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如代理商已更新为新版资质,须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新版资质),并提供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如生产厂家已更新为新版资质,须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新版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提供公司为其最新缴纳的社保证明; 3.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3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六、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默认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年份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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