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高铁基础设施段电梯采购(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TWZ-GT2025-792-2)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高铁基础设施段电梯采购(二次)采购人为上局-合肥高铁基础设施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电梯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商、授权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具有合法、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3.1.2许可与认证: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持有相应的电梯特种设备生产或制造许可证;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备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1.3质量保证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同类报价设备至少1份近四年(2021年至今)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有效期内的电梯整梯的产品质量型式检验报告(需附上对应的型式检验证书及适用参数范围和配置表)。
3.1.4财务能力:供应商须出具近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5供货业绩: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一份同类设备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的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报价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不接受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供应商(报价文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接受被国铁集团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报价文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共三张截图)
3.1.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同一授权链上的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
(2)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且下载采购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2024年信用评价为C、D级的供应商;
(4)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5)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报价产品有效且完整的授权证明(须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制造厂商的原厂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9月24日 10:00至2025年9月30日 10: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 09:00,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2号楼一楼上海局标准化交易基地(开标室以大厅屏幕公示的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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