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2025年宜昌市秭归县城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02-420527-04-01-911303)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补贴资金和自筹资金。2025年宜昌市秭归县城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秭归县住保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对宜昌市秭归县城区丽晶城小区、新城华府小区、鑫宇大厦小区等在4个住宅小区的22台老旧电梯进行更换。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拆除工程、电梯设备采购、电梯设备安装、电气设备安装以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和安装等。
2、招标范围:旧电梯拆除,新电梯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附属工程施工(含因为验收所必要的门套封堵及五方对讲等)、试运行、报检验收等,质量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维修及零配件、易损件的供应、更换等。
3、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其中:设备交货期:30日历天,安装工期:从具备安装条件起60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具体开工时间或分批次安装电梯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4、质量要求:电梯产品按GB7588-202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安装;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及超长期国债验收要求的合格等级标准。
5、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遵守国家与相关部门、湖北省和宜昌市(县区)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有设备采购和安装能力,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2.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中负责电梯设备的供应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是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同一品牌设备制造商和取得唯一授权书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若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为两个及以上,应取得其他品牌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上传品牌唯一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是所投电梯设备代理商的,须取得拟投电梯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指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取得同一品牌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并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若采用多品牌投标,须上传每个品牌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中负责电梯安装的供应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是所投电梯制造商的,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或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获准制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与曳引驱动载货电梯,级别要求为B级及以上)。(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投标人不是所投电梯制造商的,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品种应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级别要求为2.5m/s及以上)或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与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在宜昌区域内设有固定维保单位,营业执照上的经营地址应在宜昌区域内,具体要求:
(1)固定维保单位是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直属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或分公司或办事处或经营部等非法人机构的,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固定维保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②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级别要求为2.5m/s及以上)或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获准制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与曳引驱动载货电梯,级别要求为B级及以上)原件彩色扫描件;
(2)所投电梯设备代理商或负责设备安装的供应商作为固定维保单位的,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②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2.5m/s及以上)或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与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不作为固定维保单位且固定维保单位不是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直属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或分公司或办事处或经营部等非法人机构的,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投标人与固定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②固定维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③固定维保单位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级别要求为2.5m/s及以上)或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与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中负责电梯安装的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电梯安装作业人员不少于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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