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宁海县财政局审核批准,受宁海县第一医院委托,本公司将对宁海县第一医院外来便民设备摆放场地承租权进行公开网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概况:
1.本标的物坐落于宁海县第一医院外来便民设备摆放场地承租权(以实地看样为准),以现状交付;
2.承租方根据房屋现状,按消防规定和要求自行负责做好业态安全项目,办理好环保、安监、消防等相关手续,经营的审批手续办理及涉及费用自行负责;
3.该场地租赁期限为暂定三年,租赁期以出租人交付承租人正式进场开始计算(具体详见租赁合同)。年租金起始价:49.26万元。
二、出租标的详细信息,受让条件和报名手续等详见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
三、竞租人资格要求:
1.竞租人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竞租人需具有相关经营活动的营业执照,并符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具备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自动售货机经营品种为零售百货、非处方医用耗材等,禁止烟草销售。所有经营品种需报医院批准。
四、竞租人报名前资格预审须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请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3.其他有效证件(证明);
资格预审资料提供时间:2025年10月31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2025年11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
提交地点: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42号
联系方式:童13586676738
4.资格预审是否通过将另行通知。
五、竞价保证金:
1.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2.竞租人须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一律由竞租人在报名时限内通过竞租人本人账户以转账方式一次性缴入本中心帐户;
3.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海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押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海支行;
帐号:397520010400158830000001028。
4.报名时间:2025年11月4日上午9:00至2025年11月6日下午16:00。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须携带宁海县第一医院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至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5楼511(产权办公室);
2.竞租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在报名时限内登录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nhcq.ninghai.gov.cn:8085/PRESystem/),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竞买登记(不予登记者视作自动放弃)。
七、竞价方式及时间
1.受让方式: 本次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在互联网上,多次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2.网络竞价时间:2025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竞价剩余时间小于2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延长到2分钟,直到最后2分钟内无竞租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租人为承租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3.竞租人报名成功与否,以在报名时限内收到平台发送的确认短信(竞价人登录账号、密码)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4.竞租者须于竞价时限内登入网站进行竞价,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竞租资格。
八、咨询电话:0574—65131829
0574—65131686
宁海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宁海县第一医院外来便民设备摆放场地承租权网络竞价须知经宁海县财政局审核批准,受宁海县第一医院委托,本公司将对宁海县第一医院外来便民设备摆放场地承租权进行公开网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概况
1.本标的物坐落于宁海县第一医院外来便民设备摆放场地承租权(以实地看样为准),以现状交付;
2.承租方根据房屋现状,按消防规定和要求自行负责做好业态安全项目,办理好环保、安监、消防等相关手续,经营的审批手续办理及涉及费用自行负责;
3.该场地租赁期限为暂定三年,租赁期以出租人交付承租人正式进场开始计算(具体详见租赁合同)。年租金起始价:49.26万元。
二、报名须知
1、本次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在互联网上,多次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2、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11月4日上午9:00至2025年11月6日下午16:00。
3、网络竞价时间:2025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竞价剩余时间小于2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延长到2分钟,直到最后2分钟内无竞租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租人为承租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4、网络竞价网址: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nhcq.ninghai.gov.cn:8085/PRESystem/)。
6、保证金到帐后,竞买人可进入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报名。
7、竞租人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按系统要求填写《竞买人登记表》。
8、系统会发送验证码到竞租人手机上,竞租人输入正确的验证码进入标的选择界面,选择需要竞租的标的点击确认。
9、系统会自动对比所选标的保证金金额,如果保证金金额大于等于所选标的金额,系统会发送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到竞租人填写的手机号码里,则提示报名成功。反之,则报名不成功。
三、竞租须知
1、竞租人报名成功后凭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在网络竞价时间内登录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系统会另行发送手机验证码,竞买人凭手机验证码进入报价页面,委托方须认真阅读竞价须知并按系统要求进行确认,然后开始竞价。
2、参与竞价活动的竞租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并注意竞价凭证的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竞租人在竞价过程中如果退出了竞价系统或关闭了报价页面,再次进入时必须输入新的手机验证码。
3、竞价交易的时间以竞价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4、竞价报价和结算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万元。
5、本次竞价采用多次报价的方式,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竞价原则。竞价未结束前,竞租人可多次报价。
6、竞租人的报价必须大于当前的最高价且必须是1000元的整倍数(竞价页面无人报价时,竞租人第一次可以报标的底价)。
7、报价一旦提交即认为是竞租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8、竞价时间截止时,当前最高报价的竞租人即为竞得人。竞得人须按系统提示点击成交确认书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点击的,系统将视作竞得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9、竞价类型为明投时,在竞价剩余时间小于2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延长到2分钟,直到最后2分钟内无竞租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租人为承租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10、竞租人应对其竞价凭证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租人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宁海县国有资产网上交易系统的用户,在竞价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租人本人的行为,由竞租人自行负责。因竞租人原因导致信息泄露知并按系统要求进行确认,然后开始竞价。
11、报名及竞价过程中,如遇网络系统发生故障,由本中心视具体情况作出暂停或调整报名及竞价时间的决定,具体报名及竞价时间再做另行通知,详细情况可届时与本中心联系,联系电话:65131686。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宁海县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及时调整竞价时间、中止或终结项目:
1、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
2、因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期结束时间等网上设置错误的;
3、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管理部门认为需要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的情形。
五、保证金的处理
1、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2、如经竞价未依法中标取得租赁权的,在竞价结果公示期届满五个工作日后(即2025年11月17日)返回已缴纳的保证金,由本中心退还到原帐户,不计利息。
3、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足额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承租押金的,本次交易作流标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承租人应另支付3万元的承租押金,该承租押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的违约金、损失外,剩余部分经委托方对房屋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承租方,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放弃承租权,承租押金将不予返回。
七、付款方式:
1、竞得人于2025年11月17日当日16:00前(竞价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付清成交款(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务费(竞得人按实际成交价2%的比例支付)及承租押金。
2、竞得人第一年租金需向产权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清(含承租押金3万元),其余每年租金在上轮合同到期前三个月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付本期合同租金。设备电费包含在租赁费当中,不再另行收取;
3、承租期满或提前结束合同收回租赁场地的,按本合同规定事宜处理完毕,经验收后,委托方退还押金及未到使用期的租金(不计利息);
以上价款均通过本中心帐户交割结算,收款单位:宁海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押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海支行,帐号:397520010400158830000001028。
八、该场地经营范围须合法,经营活动需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九、竞得人需提供所有便民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及出售物品的销售资质证明,同时中标人需签订经营范围承诺书、服务质量保证书。
十、在经营过程的相关食品安全、环保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竞得人全权负责涉及的事项,与医院无涉。出现食品质量、服务质量、安全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由此给医院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要负相应的责任。
十一、院内现有超市、咖啡吧等,不得干涉其正常营销,此标的具体情况请自行现场实地勘踏。承租者如因情况不清等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十二、投放的便民设备种类、数量、规格严格按照我院排布的点位分布表,不得超出范围;后期医院功能区域布局改造,需配合医院进行点位调整。
十三、 标的返还
1. 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终止时,委托方将对该承租权进行重新向社会公开竞拍,如承租人未报名参加竞拍或未竞得时,承租人应在期满七天内返还该标的。
2. 承租人返还该标的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委托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十四、竞价成交的标的,由承租人(竞价成交人)和委托人自行办理交接手续,对于标的物应缴纳税款及其他费用、以及因此产生的争议,由承租人(竞价成交人)和委托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决,我中心概不负责。
十五、承租人须到有关部门办理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并同委托方签订租赁协议后方可根据营业执照上批准的营业范围从事商业经营。
十六、承租期间,承租人因经营与周边用户产生分歧纠纷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委托方概不负责。
十七、承租期间,如遇中途拆建、变卖等政策因素变化,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损失(具体以委托方的租赁合同为准)。
宁海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竞价清单序号 | 名称 | 位置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自助售货机 | 1号楼住院大厅放射登记北侧 | 2 | 台 |
|
2 | 自助售货机 | 1号楼住院大楼急诊大厅开水器旁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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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自助售货机 | 1号楼住院大楼四楼手术室家属等候区 | 2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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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自助售货机 | 7号楼门诊大厅大门进口处 | 1 | 台 |
|
5 | 自助售货机 | 7号楼内科门诊开水房与综合检查室诊室中间 | 2 | 台 |
|
6 | 自助售货机 | 7号楼门诊二楼电梯口 | 1 | 台 | |
7 | 自助售货机 | 8号楼三楼内镜中心电梯口处 | 2 | 台 |
|
8 | 自助取袋机 | 1 | 台 |
| |
9 | 自助取袋机 | 5号楼感染科门诊药房窗口旁 | 1 | 台 |
|
10 | 自助取袋机 | 7号楼门诊大厅西药房取药处窗口旁 | 1 | 台 |
|
11 | 共享轮椅 | 1号楼住院大楼急诊大厅门口南侧 | 2 |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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