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牡丹江分行海林支行与海林市住房保障中心
合作住房维修资金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JC-MDJ-GS-2025-0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银行牡丹江分行海林支行与海林市住房保障中心
合作住房维修资金项目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采购项目用途:牡丹江分行辖属海林支行与海林市住房保障中心合作住房维修资金项目。
4、采购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第一标段: 详见采购需求。
供应商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响应文件无效。
5、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详见采购需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8、项目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含系统上线、数据治理完成、验收通过)。
项目付款安排:结算时需供应商按实际结算金额提供正规税务增值税发票。在提供验收报告后启动付款,付款金额为采购金额的95%。
9、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0、质保要求:质保金5%,在项目合作期结束后支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公司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无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且与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不存在关联关系。
(10)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不允许分包。
(13)其它必要的资质条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三、报名登记
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0月31日17点,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供应商,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扫描件及联系电话、接受响应文件电子邮箱发送至我单位联系电子邮箱,待资格审查合格后发送邀约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通过采购人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数量不应少于三家(含),否则本次公告作废,重新发起招标公告。
报名供应商符合采购人要求后,采购人将统一发送邀约文件。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及地点将在邀约文件中体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分行
地 址: 牡丹江市太平路45号
联 系 人: 王文革
电 话:13945307087
电子信箱:wangwgmd_hl@bank-of-china.com
海林支行与海林市住房保障中心合作住房维修资金项目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海林支行与海林市住房保障中心合作住房维修资金项目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1、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3、 供应商应具有的认证(资格)证书: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供应商承接本项目人员的最低人员数量: 10人
5、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人员应具备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具有PMP项目管理师证书,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电子信息工程(软件)类高级工程师证书、数据库工程师证书 ,具备证书的人员数量: 5
6、 供应商需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 公司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无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且与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不存在关联关系。
11、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 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不允许分包。
14、 其它必要的资质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二、采购需求
1、 采购供应商数量: 1家(通过初步评审投标的供应商数量不应少于3家,否则重新招标。)
1.1 2.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
依据《黑龙江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暂行)》《海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指导意见(暂行)》及国家《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指南》,构建 云原生 + 微服务 + 智能规则引擎 的新一代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系统需满足 老业务平滑迁移、新规范刚性落地 的双重需求,核心升级要求如下:
1、架构升级:
采用分布式微服务架构(基于 Spring Cloud Alibaba/Cloud Native 技术栈),支持容器化部署(K8s 编排),具备服务熔断、限流、动态扩缩容能力;规则引擎需支持可视化配置(如 Drools/Flowable),实现资金使用审批流程、分摊规则、计息方式的 零代码 动态调整,响应业务变更周期≤24 小时。
2、功能深化:
新增智能预存提醒功能:基于房屋年龄、设施设备寿命模型,自动向业主推送维修资金预存预警(如电梯使用超 10 年自动触发);
强化资金增值管理:支持银行定期存款、国债等多渠道增值方式的智能比价、自动匹配最优方案,增值收益测算精度误差≤0.1%;
构建区块链电子存证模块:对缴存凭证、使用审批文件、资金划拨记录等关键数据上链存证,确保不可篡改,对接黑龙江省政务区块链平台;
拓展移动端全流程办理:业主通过人脸识别完成身份认证,实现线上缴存、报修申请、投票表决(票权登记实时统计)、进度查询全流程,移动端业务占比≥80%。
1.2 2.2、数据专项治理服务
在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建设的同时,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基础信息数据标准》,开展 全量、全要素、全链路 数据治理,对历史票据、财务账目、银行账目等实际情况,用合理合规的方式,录入、核对、核算、整理业主缴存和财务账目,补录和整理以往资金申请维修使用项目,形成完成数据导入系统,开展后续业务的连续性。
1.3 2.3、黑龙江省厅数据上报要求
满足黑龙江省厅数据上报要求,对照省厅下发的数据上报接口规范,数据上报接口。
维修资金管理账户银行信息接口
建设单位信息接口
物业服务企业信息接口
业主委员会信息接口
物业区域(小区)信息接口
楼幢信息接口
小区楼栋对应的单元接口
小区楼栋单元对应的楼层接口
物业区域房屋信息接口
物业区域分户信息接口
共有部位及共有设施设备接口
物业区域维修项目接口
交款信息接口
房屋灭失资金返还信息接口
维修资金使用信息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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