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站站前公共综合配套基础设施-主体工程建设项目-电梯工程的澄清与修改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制造商需具有2019年5月31日前(包括2019年5月31日)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A级及以上、货梯A级及以上、自动扶梯A级及以上,许可证范围必须覆盖投标产品。
3.2 投标制造商需具有2019年6月1日后(包括2019年6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许可参数范围必须覆盖投标产品。
3.3 具有2019年5月31日前(包括2019年5月31日)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电梯A级及以上、货梯A级及以上、自动扶梯A级以上,且许可证范围必须覆盖投标产品。
修改为:3.1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以上(不包含B级)和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3.2 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以上(不包含B级)和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3.3.2第二阶段为商务标评审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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