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含电梯),且具有B级(含)以上电梯维修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
3.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4.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3.4.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在开标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书处理。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6.2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汇金大厦电梯维修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汇金大厦业主代表,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专项维修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亭湖区汇金大厦内。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为30.23万元。
3、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要求,保证电梯正常运行,同时确保委托保养的电梯能通过盐城市市场监督局安全检查站年检,确保年检合格并取得使用许可证。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发包范围:本招标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汇金大厦电梯维修工程的施工总承包,设备材料的拆除、购置、更换、安装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变更招标工程的权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含电梯),且具有B级(含)以上电梯维修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
3.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4.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3.4.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在开标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书处理。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6.2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发售:
1、获取时间:2024年1月31日8:30至2024年2月4日17:30
2,获取方式: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4日(8:30-17:30)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加盖公章到江苏国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
3、领取地点:江苏国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地址:盐城市朗地·英郡东区22号楼物业服务中心2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8日上午9:30
2,递交方式:纸质投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2月8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盐城市朗地·英郡东区22号楼物业服务中心2楼
七:本工程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方式(密封)交给代理机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约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亭湖区文峰街道、亭湖区住房和城乡住建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签章):汇金大厦业主代表
地 址 :亭湖区汇金大厦内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8862001652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国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地 址:盐城市朗地·英郡东区22号楼物业服务中心2楼
联 系 人:赵工
联 系 电 话:13914677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