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仲景国医大学(筹)一期北地块项目电梯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仲景国医大学(筹)一期北地块项目电梯工程,招标人河南淯水新城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投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张仲景国医大学(筹)一期北地块项目电梯工程
2.2、项目编号:E4113011301001106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085万元;
2.5、建设地点: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店乡上王庄;
2.6、项目概况:张仲景国医大学(筹)一期北地块项目电梯工程;
2.7、招标范围:电梯采购及安装及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8、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9、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0、质保期:一年;
2.1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为电梯生产制造商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或最新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投标人为电梯代理商的,所投品牌电梯生产厂家资质要求同上,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或最新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作业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以来任意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4、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不足月份的,按已有月份提供,依法免税的企业提供免税证明;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需提供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自批准之日算起,成立不足一年仅需提供财务报告);
3.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9、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nanyang.gov.cn/TPFRONT/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符合其中任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保证金减半缴纳
对企业信用评价为AA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1日09:00分至2024年2月23日09:00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2月23日 9:00(北京时间)。
5.3 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5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招标人:河南淯水新城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迎宾大道6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377) 6167 0789
监督机构: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月季大道与长江西一路北李八庙社区东苑
联系人:花先生
电 话:0377-61167928
代理机构: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投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白河大道北路油田新城社区东侧商业楼2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839997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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