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港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北区老厂房车间载货电梯配套(老万兴塑料)采购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北区老厂房车间载货电梯配套(老万兴塑料)
项目编号:FZC2024-G024
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玖万元整(¥390000元)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港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北区老厂房车间载货电梯配套(老万兴塑料)采购工程。具体要求见项目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销商(同一品牌一家制造商只能授权同一地区的一家代理商进行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且一家代理商只能代理一种品牌进行投标)
2、设备生产厂商需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明细表)(其中包括:载货电梯曳引式货梯C级或以上)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
3、供应商为电梯授权经销商,若自身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提供自身公司的安装资质复印件(带原件核对)。若自身不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可由电梯生产厂家承诺安装,并提供承诺安装的证明原件,并提供生产厂家的安装资格证书材料复印件(生产厂家的资格需符合(一)的要求)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项目信息
公告期限:2024 年 7 月 24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30 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 年 7 月 24 日起至2024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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