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快捷询价公告
(2024-JLPFNJ-F4016)
某学院某校区拟以快捷询价方式组织4台电梯配件更换维修项目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电梯维修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LPFNJ-F4016
三、采购需求/项目概况
(一)服务需求明细
四台电梯的品牌及型号
| 电梯品牌及型号 | 电梯层数 | 运载量 |
1号电梯 | 华升富士达 EXCEL-CSVFII | 五层五站 | 1050KG |
2号电梯 | 华升富士达 EXCEL-CSVFII | 五层五站 | 1050KG |
3号电梯 | 上海三菱 HOPE-III | 六层六站 | 1000KG |
4号电梯 | 上海三菱 HOPE-IIG | 四层四站 | 3000KG |
投标预算编制和报价要求:报价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审核评估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
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税金等。
(二)服务标准及要求
1.服务标准
(1)《电梯维修技术要求》地方标准 DB11/040-94
(2)《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
(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TSG 08-2017
(4)《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
(5)《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2002
(6)《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09
(7)《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南京市电梯维修的标准规范进行服务,并达到检验 验收合格标准。
(2)投标人应制订详细的电梯维修服务方案,内容包括:项目部设置、人员配置、服务准备、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文明服务保证措施等内容。
(3)制订详细的服务计划,以及确保按期完成服务的具体措施。
(4)更换的所有零部件原则上应是原电梯生产商规定的型号、规格,原则上应从电梯生产商明确的供应商处采购。如存在电梯部件停产等情形,应报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用其他同等以上品质部件进行替换。
(5)制订售后服务计划,提出售后服务承诺。
(三)服务时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四)服务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甲方指定地
(五)产品包装和运输要求
1.包装要求
提供的货物要采用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每件包装箱内附一份详细装箱清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包装物由乙方免费提供。
2.运输要求
(1)中标后免费运输至指定地点。
(2)中标价含运杂费,招标人不再支付运杂费。
(六)售后服务要求
1.自交付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一年。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2.供应商在完成交付后,需保证电梯通过当年年检,并承担年检费用。
3.供应商需提供完备的售后服务和使用人员培训。
(五)知识产权和保 密要求
1.供应商应当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该物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 控。同时,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材料。
2.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验收方式
中标供应商需在维修完成后,完成交付后,应当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交付验收申请,采购单位将及时组建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七)经费结算方式
1.本项目不预付货款,维修完成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收集发票、维修清单、验收报告等材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如因甲方财务未开账,支付时限可顺延。本项目在结算支付时预留5%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全额无息退还。
四、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0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
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修理)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施项目承诺书)。
六、公告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7日。
七、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一)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8时00分。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二)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递交报价文件(请勿同时采取多种方式):
①现场递交:指定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文件递交至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具体地址电话或者邮箱联系采购机构)(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理时将现场查验)。
②邮寄:通过快递将报价文件邮寄至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具体地址电话或者邮箱联系采购机构)(寄出时间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的,不予受理;为防止遗漏,请在寄出的同时电话告知采购机构)。
③电子邮件:将所有文件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压缩并加密,以“×公司-×项目报价文件”的名称命名后作为邮件附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PFNJCG@163.com邮箱(发送时间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未加密发送报价文件的,不予受理;为防止遗漏,请在发出的同时电话告知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在评审开始前2小时内向联系人电话询问解压码,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如实告知(因人员联系不上而无法解密报价文件的,报价无效)。
(三)报价文件组成
采取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的,所有材料需提供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副本均需包含以下材料,盖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仅非法定代表人现场递交报价
文件的需提供);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
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修理)资质】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要求:服务本项目经理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施项目承诺书
【服务本项目经理需提供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代缴社保不予认可,视为无效报价。】;
9.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0.报价一览表;
11.报价函;
12.服务承诺;
13.电梯维修服务方案。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5月7日15时00分
(二)踏勘地点:南京市江宁区
(三)联系人:蒋助理、赵助理
(四)联系电话:025-80810372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评审时间及方法
(一)评审时间
2024年5月10日9时00分。
(二)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即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序【无法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的,可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注意:①采购需求中列出的所有商务、技术指标均视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任何一条无法满足的,报价无效。②报价供应商必须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禁虚假响应、提供虚假材料、串通报价,否则一经发现,将报告监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供应商予以处罚。
十、服务费用
本项目不收取服务费用。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价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发布。
十二、报价保证金
1.报价方应当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机构交纳壹仟元报价保证金。
2.报价保证金只能采取银行转账、电汇的方式交纳,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达采购机构账户内,未到账的报价将被拒绝。缴纳报价保证金账户信息:(电话或者邮件联系采购机构获取)
3.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机构签订正式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在采购机构发出未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文件的;
(2)供应商干 扰询价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3)供应商虚假报价、串通报价的;
(4)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询价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
(6)其他违反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行为的。
十三、联系方式
(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助理、吴主任
联系电话:025-80810372、025-80810371
(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组长
联系电话:025-80810303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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