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卷包及动力车间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工房拆除(2023.05-2026.12)-综合仓库及生态停车场车棚拆除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卷包及动力车间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工房拆除(2023.05-2026.12)-综合仓库及生态停车场车棚拆除工程
2.2招标编号:JYCZ202401184
2.3招标范围: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卷包及动力车间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工房拆除(2023.05-2026.12)-综合仓库及生态停车场车棚拆除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4服务期限:服务周期约150日历日。
2.5项目投资估算:173271.26元(含税)。
3.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或已换新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3.3业绩要求:/。
3.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柜台查询、自主查询均可),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须为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3.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组织机构除项目经理外,还须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兼施工员)、质量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特种作业操作人员1名。拟任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派本项目作业人员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电梯作业;同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7 其他要求:
①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乙方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④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⑤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⑥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同意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程序>承诺书》。供应商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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