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南调度中心停车场及青年路回车场电梯维保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城南调度中心停车场及青年路回车场电梯维保服务。
2、招标单位: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盐城市盐都区。
4、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停车场及青年路回车场电梯维保服务,主要包含青年路公交回车场电梯2台,办公大楼2台和调度指挥中心1台电梯维保,具体详见报价清单。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内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5、招标规模:37500.00元。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若中标人的服务不满足招标人考核要求,招标人有权不续签合同。合同每年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续签合同价执行中标价。
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7、质量要求:确保招标范围内所有电梯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并能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获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梯使用标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
(1)投标人资质和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取得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同时满足:类别品种(或类型)包含曳引驱动电梯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施工类别包含维修,级别达到B级及以上)],或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同时满足: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子项目或许可子项目包含电引驱动电梯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许可参数可达到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电梯最大额定速度)。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项目代号T),或具有电梯安装(维修)上岗证书(特种设备作业项目 T)。
(3)投标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本项目维修工作必须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因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个体户经营者)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上第2、3项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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