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本招标项目已由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招标人为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就电梯维修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活动。 |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
1.1 项目名称:电梯维修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HBT-17224323-245504-1 1.3 招标范围: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遴选电梯维修服务项目供应商,具体需求详见第三章,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其磋商报价无效。。 1.4 服务要求: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遴选电梯维修服务项目供应商,具体需求详见第三章,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其磋商报价无效。。 1.5 最高限价:75.000000万元。 1.6 其他:。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满足以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满足以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额定速度≦2.5m/s及以上资质。。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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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t-17224323-245504-1电梯维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