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机务段合肥东电梯维保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STHFJWD-2025-064)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机务段现就合肥东电梯维保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谈判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东电梯维保
2.项目内容:
序号 | 品 名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地点 |
1 | 电梯 | M1600D17S-TR | 台 | 1 | 材料库 |
2 | 电梯 | ATF20(2000/0.5) | 台 | 1 | 小修库边跨 |
3 | 杂物电梯 | TWJ100/0.4-AS | 台 | 1 | 食堂 |
3.主要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
(1)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所规定的项目和要求实施电梯维保。
(2)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对新承担维保的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进行确认,维保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3)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向电梯使用单位提供维保计划和方案,确保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
(4)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5)设立7×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接到电梯困人或其他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抵达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
(6)电梯出现故障,乙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及时组织排除故障,一般应在2小时内修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立即修复时,乙方需出具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维修方案及修复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24小时。遇需更换配件等原因超过24小时的,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修复时间。
(7)。
(8)建立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归入电梯技术档案。
(9)承担维保的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具有电梯维修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将名单和资格证复印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报使用单位备案,发生人员变更的,需于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经前述程序报甲方备案。
(10)每年度进行2次自行检查,并且向使用单位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者其它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11)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
(12)在维保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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