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2025年江北办公大楼电梯维修项目(第二次)竞价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2025年江北办公大楼电梯维修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HNZT-2025-1086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价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竞价采购。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采购邵阳分公司2025年江北办公大楼电梯维修,3台电梯维保(含维保、材料及人工)。
1.2项目预算:4.3万元(含税)。
1.3质保期:两年。
1.4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一名成交人,具体划分如下: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6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供应商需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含电梯维修或修理)B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电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修理),许可子项目包括:电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或有效期内的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别包括维修)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5潜在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2)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3)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处理范围在全国其他区域内存在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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