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522508527 | 项目名称 | 新桥山工业区第6栋厂房、E栋宿舍、F栋办公楼、保安室、第7栋配电房物业公开招租 |
起始日期 | 2025年09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9月24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1、新桥山工业区F栋办公楼3楼物业: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征程二路F栋办公楼 2、新桥山工业区F栋办公楼2楼物业: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征程二路F栋办公楼 3、新桥山工业区第7栋配电房2楼: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征程二路第7栋配电房 4、新桥山工业区保安室: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征程二路保安室 5、新桥山工业区E栋宿舍2-6楼物业: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征程二路E栋宿舍 6、新桥山工业区第7栋配电房1楼: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征程二路第7栋配电房 7、新桥山工业区第6栋厂房4楼物业: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征程二路第6栋厂房 8、新桥山工业区第6栋厂房F栋办公楼1楼物业: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征程二路F栋办公楼 9、新桥山工业区第6栋厂房2-3楼: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征程二路第6栋厂房 10、新桥山工业区E栋宿舍1楼物业: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征程二路E栋宿舍 11、新桥山工业区第6栋厂房1楼物业: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征程二路第6栋厂房 |
装修情况 | 简装 | 面积/数量 | 1、新桥山工业区F栋办公楼3楼物业:412.00平方米 2、新桥山工业区F栋办公楼2楼物业:412.00平方米 3、新桥山工业区第7栋配电房2楼:501.8平方米 4、新桥山工业区保安室:7.05平方米 5、新桥山工业区E栋宿舍2-6楼物业:2352.6平方米 6、新桥山工业区第7栋配电房1楼:501.8平方米 7、新桥山工业区第6栋厂房4楼物业:1430.69平方米 8、新桥山工业区第6栋厂房F栋办公楼1楼物业:412.00平方米 9、新桥山工业区第6栋厂房2-3楼:3246.51平方米 10、新桥山工业区E栋宿舍1楼物业:470.52平方米 11、新桥山工业区第6栋厂房1楼物业:1815.82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其它权属证明 | 资产性质 | 1、新桥山工业区F栋办公楼3楼物业:办公类 2、新桥山工业区F栋办公楼2楼物业:办公类 3、新桥山工业区第7栋配电房2楼:商业类 4、新桥山工业区保安室:商业类 5、新桥山工业区E栋宿舍2-6楼物业:住宅类 6、新桥山工业区第7栋配电房1楼:商业类 7、新桥山工业区第6栋厂房4楼物业:厂房类 8、新桥山工业区第6栋厂房F栋办公楼1楼物业:办公类 9、新桥山工业区第6栋厂房2-3楼:厂房类 10、新桥山工业区E栋宿舍1楼物业:住宅类 11、新桥山工业区第6栋厂房1楼物业: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3个月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5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1、新桥山工业区F栋办公楼3楼物业:18元/平方米/月; 2、新桥山工业区F栋办公楼2楼物业:20元/平方米/月; 3、新桥山工业区第7栋配电房2楼物业:16元/平方米/月; 4、新桥山工业区保安室:17元/平方米/月; 5、新桥山工业区E栋宿舍2-6楼物业:16元/平方米/月; 6、新桥山工业区第7栋配电房1楼物业:21元/平方米/月; 7、新桥山工业区第6栋厂房4楼物业:25元/平方米/月; 8、新桥山工业区F栋办公楼1楼物业:21元/平方米/月; 9、新桥山工业区第6栋厂房2-3楼物业:26元/平方米/月; 10、新桥山工业区E栋宿舍1楼物业:17元/平方米/月; 11、新桥山工业区第6栋厂房1楼物业:29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1、新桥山工业区F栋办公楼3楼物业:办公; 2、新桥山工业区F栋办公楼2楼物业:办公; 3、新桥山工业区第7栋配电房2楼物业:配套(配电房); 4、新桥山工业区保安室:配套(保安室); 5、新桥山工业区E栋宿舍2-6楼物业:宿舍; 6、新桥山工业区第7栋配电房1楼物业:配套(配电房); 7、新桥山工业区第6栋厂房4楼物业:厂房(工业厂房); 8、新桥山工业区F栋办公楼1楼物业:办公; 9、新桥山工业区第6栋厂房2-3楼物业:厂房(工业厂房); 10、新桥山工业区E栋宿舍1楼物业:宿舍; 11、新桥山工业区第6栋厂房1楼物业:厂房(工业厂房); | ||
履约条件 | 1.此次招租项目均以实地现状为准,请竞价人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了解招租房屋之现状。竞价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 2.本项公开招租物业为整体打包项目,不拆分招租。竞价人中选后,不得要求减退承租面积,不得转租、分租; 3.承租人必须要对租赁房屋的供电、供水及消防安全设施需按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及标准进行安装; 4.在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必须将物业用于约定的用处,不得擅自更改事先已提交的承租物业用途规划、不得发生转让、转租或分租。如承租人未按双方约定擅自改变物业用途的,合同自动解除,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不可改造厂房结构及遵守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其他事项 6.招租人以现状交付物业及相关设施,自交付之日起,甲方负责租赁房屋主体建筑结构的维修,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变压器、门窗、漏水、墙体维修、供水管道、供电设备、排水排污和消防设备等)维修、年检和日常养护等工作,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用途,如乙方需要对消防设施、水电设施及其他设备进行改造,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7.租赁期间,竞价人如需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由出租方协助配合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竞价人应在办理《房屋租赁凭证》前将出租方配合竞价人办理该项业务所需支付的相关税、费金额向出租方提前支付,否则招租人将有权拒绝配合竞价人办理《房屋租赁凭证》。 8.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租人有权利解除或者变更本合同,且不赔偿竞价人损失:政府征收、征用、收回、拆除租赁房屋的;城市更新、产业升级、重大项目落地、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 9.在租赁过程中如发现房屋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招租人,提请招租人进行隐患整治,竞价人应无条件配合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自行承担整治期间内的经济损失,并不得擅自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检测和整治等行为,如竞价人在招租人未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作出以上行为的,一切损失由竞价人承担;对于屡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招租人可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且不赔偿竞价人损失。 10.招租人提供630千伏安变压器容量供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每月承担每千伏安22元的基本电费,即每月应缴基本电费为13860元。招租人厂房每月按承租人用电量人民币0.94元/度计收上月电费,宿舍人民币1.20元/度计收上月电费(含无条件承担变压器基本电费及供电线损分摊等费用),承租人每月应于当月20日前向招租人电扣款账号存交上月所用电费。 11.甲方将根据供水局的收费标准,按乙方每月的实际用水量(人民币6.50元/方)计收水费,乙方应于每月20日前将上月所用水费存入甲方指定的水费扣款账号。 12.物业使用前承租人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13.承租人对该物业装修前,须把装修方案、图纸及申请报招租方审核同意,交纳装修保证金后方可进行装修,且应达到消防要求和环保标准,同时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14.除有严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条文外,承租人必须遵守《房屋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所有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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