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雅苑11#楼1单元、2单元电梯更新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风景雅苑11#楼1单元、2单元电梯更新(项目编号:2025AFYGZ50631)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做如下澄清,请按此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付款方式”现修改为“物业维修资金部分:按照《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合同签订后,首次拨付额为所需资金(合同金额减国债补贴资金30万元,下同)的30%,按工程进度预拨至所需资金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报工程项目决算书,并委托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确认的审计单位进行项目结算审计,付至审定价的97%。保修期满后余款一次性付清。国债补贴资金部分:合同签订接甲方通知后,乙方完成相关报建工作并进场施工,电梯安装验收经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检测合格并取得检验合格证后支付合同款的国债补贴资金。”
文章推荐:
玉环站站前公共综合配套基础设施-主体工程建设项目-电梯工程答疑澄清公告